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可再生绿色沥青砼基地项目码头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可再生绿色沥青砼基地项目码头基础设施
项目地点: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街道的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内
建设单位: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020年7月7日取得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为浙湖交许〔2020〕17号。现阶段项目码头基础设施已建成,吊机、码头除尘装置已安装,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中。